铿锵玫瑰
2009年6月22日
今天是2009年6月22日,正式到权益部工作第一天。下午,接到一个中年妇女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她一边哽咽一边痛苦激动地说:“我的丈夫是一个公务
员,国家干部,包了一个情妇,他们以夫妻名义租房子,在外面住,好久不回家了,我整天以泪洗面,我想挽回我们的家和他,曾找过他多次,可是他铁了心要和我
分手。据我所知有好多国家公务员,不顾党纪国法,在外面包养情妇,我们的党风都让他们败坏了,影响了党的形象,你们能不能向上反映反映,让上边管管,维护
维护我们这些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又说“说实在的如果没有人管我真不想活了,我想用我的死来唤起政府和全社会对象和我一样的受害姐妹的关注和对那些不遵守家庭道德的人的应有惩罚。”
听了她的陈述,我的心中荡起无限的思绪怜悯之心油然而生,我诚恳地说:“你反映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很有普遍性。
一是这些人道德观念差,对家庭对社会不责任,应该受到社会谴责。
二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类受害妇女的保护不利,我们一直在努力争取法律的天平向我们弱势群体一方倾斜。
三是你千万不能这样想,更不能这样做,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宝贵,要珍惜,我们的生命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那些关心我们的父母、孩子、亲人,你死了解脱了,可是你想过没有,给亲人留下的是无尽的痛苦和思念,不能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要通过法律手段制裁他。比如:如果你能提供证据,可以向纪检委提交有关证据,要求对其纪律处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等,千万不能一时冲 动,采取过激行为。所以,希望我们能当面谈谈,让我抚慰你那受伤的心灵,重新振作起来,勇敢地面对现实,面对生活,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对方耐心倾听着我的劝说,平静了许多,开心了许多。希望象她一样正在受到伤害的所有姐妹们一定要坚强,勇敢地捍卫家庭!快乐地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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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铿锵玫瑰
稿件来源:新浪博客 铿锵玫瑰的博客 我的接访日记(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