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热议的“李庄案”,二审时李庄认罪,但是他的律师仍然为其做无罪辩护。难道当事人都承认自己有罪了律师还能为其作无罪辩护吗?
能。刑诉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的性质不同,民事代理必须尊重当事人的主张,也就是说律师的观点应当与当事人的一致。刑事辩护则不同,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具有独立的地位,被告人的观点不能左右律师的观点。
被告人供述有罪没罪是被告人的权利。律师可以站在独立立场,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辩护,律师的观点可以和被告人的观点不一致。因此,即使被告人认罪,律师仍然可以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同时,被告人认罪反而给了法庭更重的责任,要有确凿的证据才能判决其有罪。
(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郝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