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园地 > 郝律师说律师 > 正文
郝律师说律师

律师费怎样收取?

更新时间:2011-11-09 07:00:00点击次数:2066次

   律师在诉讼案件中代理、辩护一般有两项收费,一项为代理费,下文所说的收费就是专指代理费;另一项是办案所需差旅费用。法院、评估机构、鉴定机构、公证处等单位所收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支付,不属于律师收费的范围。
     有的律师也做风险代理,风险代理须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协商收费,收费数额、比例高于一般收费,但不能超过涉案标的的30%。
     律师做法律顾问的(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一般协商收费。
     律师咨询、代书或从事其它法律事务计时、计件或协商收费。
     费用应当由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
参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一、收费依据
     根据1997年3月1日司法部、财政部公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各省指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办法》。
      律师收费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
(二)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工作时间;
(三)办理法律事务的复杂程度;
(四)办理法律事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二、收费方式:
     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比例收费、计时收费的形式。
      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证等由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三、为什么不同的律师收费不一样?

    由于案件承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能力不同,具体个案的收费可能会在规定范围内有所不同,属于正常现象。 例如某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属于按标的的4%--5%收取的,就是一个范围,可以在此范围之间浮动。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如同买东西一样,不能只看收费高低,重要的是要考虑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
     四、各省制定了具体的收费办法。

              ……

  ( 郝欣丽  )       


--------------------------------------------------------------------------------

   作    者:郝欣丽整理 河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稿件来源:郝律师婚姻家庭网


(编辑:)
  • 上一篇:已经没有了
  • 下一篇:已经没有了

法律咨询邮箱:
fyhaolvshi@126.com

心理咨询邮箱:
jtpd99@126.com

作者投稿信箱:
421316368@qq.com

电话:
18932668309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2628号云中心写字楼1509室

邮政编码:
071000

QQ:
421316368

iPhone data recovery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