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情感空间 > 情感边缘 > 正文
情感边缘

我想和包养情人不思悔改的丈夫离婚

更新时间:2011-11-15 07:00:00点击次数:2035次
郝律师:


    我家在十一年前感情出现了危机,由于自身的涵养和所受的教育以及担心孩子受到家庭变故的影响,一直没有谈离婚问题。现在年龄大了,孩子也已经成家。但丈夫仍然不思悔改,继续在外面跟情人生活。最近我发现,早在2003年他就给情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把工资的大部分用于婚外家庭。


我想问的问题是:
1.如果现在起诉离婚,财产分配我能占优势吗?
2.起诉男方重婚罪是否成立?男方能受到怎样的惩罚?
3. 男方已经退休,以前是职能部门的干部。到男方单位找领导处理能起到怎样的作用?

期待您的解答。             
                                                                    某女士

 

回复-----

女士:


你好。根据你邮件中所述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答复如下:


1、如果你现在起诉离婚,并有男方婚外与他人同居的充分的证据,法院认定了他的同居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在财产分配方面你占优势,可以给他“少分或不分”。


2、重婚能否成立要看是否有充分的证据。如果追究重婚罪,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查证属实的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法院审理可能认定男方的重婚罪,并按刑法规定处罚。


3、感情问题,工作单位解决不了,少数的单位会调解一下。他是已经退休的人,找领导一般不会起什么作用;如果是在职的,可能会调查。如果找纪检部门,处理的可能性大些。因为凡是生活作风问题的背后,必然存在经济问题,这可能撕开一个官员经济问题的黑幕的一角。这些单位查的是他的经济问题,不处理感情问题。

    另外需要提醒的两点是:


1、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男方购买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你们之间仍有感情恢复的可能,可以采取一定措施让其保证与情人断绝的关系,接纳男方回到家中。
(编辑:)
  • 上一篇:已经没有了
  • 下一篇:已经没有了

法律咨询邮箱:
fyhaolvshi@126.com

心理咨询邮箱:
jtpd99@126.com

作者投稿信箱:
421316368@qq.com

电话:
18932668309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2628号云中心写字楼1509室

邮政编码:
071000

QQ:
421316368

iPhone data recovery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